法律问答

如何判断机动车追尾非法上路车辆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2 01: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现实中有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非机动车追尾了违停的车辆。一般情况下。违停的机动车要承担次要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毕竟那里停着一辆车。又不是看不见。还撞上去。那就是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 法律分析: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即机动车未出现违规驾驶等行为,其追尾由电动车全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