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哪些

2023-08-12 05:38: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4、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股东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4、监事会,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1、由两个以上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是公司内部执行业务,代表公司常设理事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2、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理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3、监督机构是指监督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拔,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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