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23-08-12 07:4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有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继承纠纷包括:
    (1)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和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所以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属于继承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三、继承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 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由继承人在其接受继承的限额内就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如其放弃继承的,则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清偿,无法清偿的,债务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