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能判缓刑的情况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刑法上怎么规定

2023-08-12 08:0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中的缓刑的规定:
    1、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2、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3、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七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法律分析:判缓刑主要是看犯罪事实及其犯罪情节是否缓刑条件,不是看法官。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
    (二)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留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三)必须不是累犯,这是适用缓刑的禁止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 法律分析:缓刑指的是暂不执行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是否适用缓刑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再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是否适用缓刑是有一定的条件的,首先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其次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如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没有社会危险性等。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执行原有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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