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上班期间受伤公司不给我走工伤保险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8-12 08:1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上班期间受伤,公司是免不了要负工伤赔偿责任的,确认公司是否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尽量配合员工进行治疗,如果有帮员工支付医疗费的,让员工签书面单据;治疗期间与员工协商先支付一些生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做鉴定后再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法律分析:员工在上班期间受伤,公司是免不了要负工伤赔偿责任的,确认公司是否有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尽量配合员工进行治疗,如果有帮员工支付医疗费的,让员工签书面单据;治疗期间与员工协商先支付一些生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做鉴定后再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1、在工地上受伤去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可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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