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饭店经理昨天让我们提前一小时上班!没跟我们商议就是强势通知!结果第二天早上又发不提前一小时到的扣一百块钱工资!也就是一天工资!请问这样违法吗?对饭店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2 08:40:29
-
若劳动者劳动
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饭店克扣工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
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
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单位。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