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公房产怎么过户到儿媳妇名下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2 09:3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的办理方式: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带齐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依法核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可分为两种情况: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婚内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需要当事人带齐房屋所有权证(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