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债务谁来还,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婚姻债务
2023-08-12 09:3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的债主要求偿还债务应当分情况讨论:1、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2、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夫妻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主要包括:
    1、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
    2、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用于个人且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5、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开支而产生的债务;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后的债务的分割方式:按照双方的的约定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的债务一般由双方来偿还。但如果男女双方对于债务清偿另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偿还,并且约定的偿还方案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第三人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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