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协议离婚如何办理,法律怎样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8-12 09:3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协议离婚的办理: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异地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若双方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一个月冷静期,无人反悔的,领取离婚证;
    2、若双方起诉离婚的,需要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异地离婚的办法:一般不得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即当事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本人不在中国居住、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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