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斧头是否算管制刀具

2023-08-12 09:3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斧头不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之列,因此,不属于管理刀具。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斧头不属于公安部规定的管制刀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刑法领域中,由于斧头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杀伤性武器。如果行为人携带斧头,试图伤害他人,也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具体来说,这主要根据了公安部在2007年印发的法律依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认定控制刀具,需要根据具体的标准,公安部也提供了具体的图示。能够被认定为管制刀具的刀具,就包括了: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型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因此,斧头并不属于管理刀具。
    《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见图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见图二)。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见图三)。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四)。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五)。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因为斧头不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所以斧头不属于管制刀具。《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指出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以及三棱尖刀都是属于管制刀具。并且根据公安机关《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的第2条以及第7条指出,如果佩戴管制刀具或者生产以及销售管制刀具,都是需要有法定手续。法律依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