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分手一方索要分手费合法吗

同居
2023-08-12 09:4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费不受法律保护。讨要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夫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倘若因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而造成离婚,则依法对无过错一方给予赔偿,而不存在给付分手费的问题;如果是因恋爱不成而分手,根据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的原则,也不存在给对方以赔偿的问题。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
    购置的财产,按-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方向另- -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办字第
    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 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 法律分析: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支持分手费的规定,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之后自愿给付分手费也是允许的,不得强制要求男方一定要给付分手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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