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诉讼时效情况有:
1、隐藏、转移财产的,请求时效为发现之日起两年内。
2、
协议离婚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请求时效为离婚后一年内。
3、离婚后未分割的财产不受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
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