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人房屋已被抵押是不是能执行,法律依据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3-08-12 10:2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的房屋已被抵押的,是能执行的。如果债权人依法获得胜诉判决,并申请法院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的,法院可以对抵押的房屋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但是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先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再由申请执行人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担保人的房屋已被抵押的,是能执行的。如果债权人依法获得胜诉判决,并申请法院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的,法院可以对抵押的房屋采取查封、扣押的措施,但是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先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再由申请执行人受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人的房屋已经抵押的,如果是担保人生活必须房屋的,不能执行房屋,如果不是生活必须房屋可以执行,但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再抵偿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