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的法律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23-08-12 11:4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立案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提起民事诉讼在时间上有严格的规定。
    法律上的时间概念叫诉讼时效,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丧失了胜诉权。
    诉讼时效一般分为几种:(1)一般诉讼时效
    指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都应适用的一般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最长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5)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的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依法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的;
  • 《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
    1、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3、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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