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损坏公共财物立案标准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12 13:11: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损坏公共物品立案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损坏公共物品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三)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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