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要求子女赡养。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具体可要求以下赡养内容:
1、物质上的赡养。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
3、精神上给予慰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