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房屋中介费怎么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中介纠纷
2023-08-12 14:1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卖房中介费的收取问题:各地收取标准有所不同,中介合同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一般来说,房屋买卖代理,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至2.5%收费;房屋租赁代理,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一次性收费;实行独家代理的,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等等。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房屋买卖中介费的支付主体一般为买方,关于中介费用的支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故具体的中介费用一般是根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以及协商结果而定。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 房屋买卖中介费收取的规定是: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设定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一般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需要进行网签的房屋买卖在过户当日给付房屋尾款,中介费一般在过户当日交付房款时一并交付。
    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