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管制的刑期,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这三类有什么区别,怎样区分

其它
2019-06-03 15:42: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执行机关不同。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期限不同。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
    4、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
    5、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
  • 拘役:公安机关
    管制、缓刑、假释执行机关:司法所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