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证怎么处理违章

2023-08-12 16:0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驾驶证违章怎么处理
    1、驾驶证违章处理如下:
    (1)带上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
    (2)对违章的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
    (3)如果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异议,在处理完驾驶证扣分之后,会领取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以及罚款单,可以拿着违章单据去指定的缴款银行进行违章罚款的缴纳。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二、违章的行为有哪些
    违章的行为如下: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 法律分析:处理交通违章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处理交通违章的办理流程如下:需要驾驶证本人亲自前往,携带齐全以上证件材料,以及现金或交警部门所指定的银行卡,到交管部门的业务大厅进行办理。注意,某些城市必须是驾驶证的本人到场,需要本人签字确认的,不得托人代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驾驶证有违章,且未满12分的,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法律依据:驾驶证有违章,且未满12分的,要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