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6年11月向他人借款10万元,此后每月归还1万元,前后总计归还3万元。但是在2月下旬,对方强制要求我签写18万元欠条,并扣押了我身份证,要求我1个月内还清。然后3月20号,我被对方起诉,并收到法院传票,要求偿还18万元。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

2019-06-03 16:21: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企业发生争议,到法院起诉须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 信用卡纠纷到法院起诉法的,法院会给被告人送达传票。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被告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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