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
继承权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在一定条件下能反悔。当事人在
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
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