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携带出口专用香烟多少条不算违法

2023-08-12 17:21: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携带卷烟的最高数量为50条,超量携带将按无证运输处罚,如果涉嫌犯罪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旅客乘坐高铁可以携带有限数量的烟草,不能带大量的香烟。一般而言,国产香烟可携带数量上限为10条,进口香烟为5条。携带超过数量香烟时,旅客需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携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二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第二十一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 私人带烟一次能带15条。
    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凡因特殊需要超限量携带者,应持有县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卷烟生产经营企业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运输卷烟的,一律依法申领和使用准运证。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障旅客的正常合理需要,现通知如下:
    1、旅客异地携带国产烟以十条为限,外国烟以五条为限。二者合计不得超过十条;
    2、凡因特殊需要超限量携带者,应持有县以上烟草专卖局出具的证明;
    3、请各级烟草专卖局与铁路、交通、民航、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专卖政策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四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