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离婚如何申请,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离婚
2023-08-12 17:3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期间离婚的申请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双方达成合意,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诉讼离婚:但是仅限于女性提出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申请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款、第二款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怀孕期间离婚的申请方式:第一,协议离婚:双方达成合意,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第二,诉讼离婚:但是仅限于女性提出或者是人们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申请的除外。办理离婚登记。第二,诉讼离婚:但是仅限于女性提出或者是人们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申请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怀孕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办理手续分为两种:
    1、协议离婚:
    (1)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收到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5)登记(发证)。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2)开庭审理。法院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做出判决;
    (3)执行判决。若不服法庭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书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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