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来说专门管辖指的是什么

2023-08-12 18:0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门管辖是指对于某类案件应当由专门的法院管辖,因为该类特定的案件涉及专业的业务知识,普通法院审理有困难,如军队系统内专职人员的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实行专门管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专门管辖时法定管辖的一种。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上的一种分工,即确定某类案件归某种专门法院受理。它的案件一般是与特定系统有一定联系,或此类案件涉及专业部分的业务知识,普通法院审理有困难,所以由专门法院审理。中国的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军事法院对军队系统内专职人员刑事案件实行专门管辖;铁路运输法院对铁路系统内或铁路运输过程中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实行专门管辖;海事法院对第一审海事、海商案件实行专门管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具体指的是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我国专属管辖的范围限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以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