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册商标注销后可以否重新申请

商标
2023-08-12 18:2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注销后可以再次申请。但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 公司注销后商标证变更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商标注册人依法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查合格,核准变更即可。但若公司注销前,该商标专用权未进行转移的,该商标注册人消灭,其他人不得主张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法律分析:可以,但只能一年后重新申请注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