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昨晚九点十分左右行至XX、直行且正常行驶。突然一辆黑色小轿车从我右方窜出撞到我右方前后车门,后车门保险杠撞掉。当既我便停车。心想平直的道路上无任何障碍物。我撞上什么了?便下车察看。只见一辆黑色小轿车车灯未开,转向灯也没看,掉头往我的反方向急驶而去。且强行闯过前面的红灯。在这一瞬间。我也没看清楚车型及车牌号码。随后我便立即报了警。且无数个电话打去之后。交警也未出现场。喊我自己去查看一下附近小区或超市有无摄像头,找一下车牌号。一番折腾下来。我什么也没找到。随后又联系交警部门。他们让我拍下现场去交警大队做笔录。随后于交警大队无停车位为由让我把车自行开走。说第二天等通知,他们查监控。我上午去交警大队,又被他们说查监控去了,办案民警还没回来为由,又被支回了家。目前为止交警部门那边没有任何说法。我想请问,遇到此种情况我该怎么办?交警大队不是可以调天网追查肇事逃逸车辆吗?为何不做为?我要走保险还要等交警部门的认责书?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

2019-06-03 16:44: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