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3-08-12 18:3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止探望权的程序是:首先向法院起诉,提供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事由和证据等材料,法院经审理属实后,应当判决中止探望。法定中止探望的事由主要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 探望权的中止从实践看来包括以下情形: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主要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存在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或实施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行为。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