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判断伤残级别

工伤索赔
2023-08-13 00:5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2.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各门诊中相应定级原则,判断其残疾、劳动能力的级别。3.主要是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进行等级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伤残等级是根据被鉴定人的一些行为活动能力的评判,制定的一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命是否可以维持,日常生活的活动能力是否需要他人帮助;2、各种活动是否受限;3、职业或者学业是否可以照常完成;4、社会交往能力有没有受到影响等。其中,最高伤残等级是一级,最低伤残等级是十级。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内容:
    一级伤残: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 不能工作;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 明显职业受限;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 职业种类受限;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b. 各种活动降低;c. 不能胜任原工作;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远距离流动受限;c. 断续工作;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等级需要由鉴定机构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致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判断依据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