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

债务追讨
2023-08-13 06: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主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务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提起履行债务会损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则可以提前履行,如果是债务人要提前履行债务,只要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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