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出轨证据,收集过程中对方不知情,盗取手机验证码,访问网盘得到的,可以作为证据提供法院吗?

婚外情
2023-08-13 07:0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轨证据可以收集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亲笔书写的保证书、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知情人员的证言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搜集对方出轨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1、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往来记录,在提取上述证据的过程时须经过公证处公证,这样能大幅度提高法院采信的可能性;2、保证书或忏悔书等,这种书面证据一般当事人都难以否认,但是这类证据的内容应当详细,“时间、地点、人物、做了什么事”必不可少;3、影像类“出轨”证据,包括照片和视频,但是证据的取得必须具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获取途径的合法性及内容的合法性,否则法院将不予采纳;4、录音类“出轨”证据,包括实时对话录音及电话录音,双方在就出轨问题进行谈判时,出轨方承认其有外遇行为,即便在对方不知录音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下列证据会被法院采纳为出轨证据:
    1、电话录音、谈话录音;
    2、手机短信;
    3、床上的视频和照片;
    4、警察抓嫖娼的记录,单位处分的记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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