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否变更

子女抚养
2023-08-13 07: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变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增加或减少,以增加为例,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的数额,那么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依法增加抚养费,法院对于子女的诉讼请求也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可以更改的。但需满足法定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等方式变更抚养权。且一般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下,才可以提出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离婚后抚养费变更的法律规定如下:在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现有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