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诉讼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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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3 07:4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 法律分析:被害人收到告知书后,可以依据法律提出相应主张。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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