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宝宝上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2023-08-13 0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小孩上户口需要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一般由小孩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上户口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5、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因各地政策存有差异,建议办理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给孩子上户对父母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上户口之前就要想好孩子的姓名,而且医院给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一旦出生证明丢失了,补办出生证明是很繁琐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