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结婚三年,女方一直不回家住,能不能要回之前的彩礼

彩礼
2023-08-13 09:0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才可以要求返还婚前的彩礼:
    1、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2、3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订婚或同居,是可以退回彩礼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彩礼可以要回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其余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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