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2年结婚户口迁到丈夫处,03年离婚,05再婚,丈夫是外省户籍,12年在原籍购入有产权的房产,一直生活在原籍,户籍一直要求迁回原籍,但原籍村委以再婚为由,一直不同意迁入,户籍在前夫无法分开,这有办法解决吗

离婚
2019-06-03 17:48: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户口迁回原籍的问题:只要获得批准(可以得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迁移手续相对就简单的多了。只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领取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
    然后按照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没有户口本,可以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带上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双方身份证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完全没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