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同为拆迁有什么区别呢

拆迁补偿
2023-08-13 09:5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商业拆迁基于纯商业开发性质的考虑,出于营利的目的,经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开发商将所取得的房屋拆除,并在该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公益拆迁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强制性的实施房屋拆迁与改造,政府通过房屋拆迁进而形成的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需要的一种社会资源。
    (2)本质不同:
    商业拆迁的本质在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应该贯彻平等、意思自由原则,不得强买强卖。
    公益拆迁的实质是一种剥夺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3)特征不同:
    商业拆迁特征:一是商业目的性,二是合意性,三是拆迁补偿的不确定性。
    公益拆迁:一是公益目的性,二是强制性,三是合理补偿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要判断是不是商业拆迁,就要弄清商业拆迁与公益拆迁的区别,首先,在法律关系方面来说,公益拆迁是一种受公法调整的上对下的法律关系,由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具体行政机关主导;而商业拆迁则是一种由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不得对这类拆迁行为进行干预。其次,对于公众来说,面对公益拆迁时,公众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拆迁行为。当然,公益拆迁的进行应当以对公众进行合理补偿安置为必要条件;商业拆迁由于没有政治力量的参与,是一种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公众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拆迁行为的实施,而在补偿安置方面也强调公众与开发商之间的自由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商业拆迁和政府拆迁的区别包括:
    1、拆迁主体不同。商业拆迁其主体应该是商业人员,在实践中主要集中在开发商、企业家群体上。而政府拆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地方政策进行;
    2、拆迁目的不同。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以达到双赢的目的。政府拆迁是非营利性,需要给被征收人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拆迁补偿;
    3、拆迁意愿不同。商业拆迁是居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协商谈判,在一致意见下达成的民商事合同
    政府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政府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
    3、结合型补偿。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