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怎样明确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13 10:0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面履行责任原则,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法定其他原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应这样明确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即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实际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多样履行原则,违约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约定优先原则;当事人违约责任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与损失相对应原则,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