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不能质押。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
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