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捡到东西不归还属于什么行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2023-08-13 10:4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捡到东西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得利人负有将得利物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同时受损失的人也有请求得利人返还原物的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法律分析:捡到东西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捡到东西不归还不构成应当被处以治安处罚的程度。目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拾得他人物品并无规定。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此类行为若不归还失主,则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原物主有求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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