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房多卖的后果如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8-13 11:2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为:
    1、出卖人赔偿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遭受的所有损失,还要退还房款及利息;
    2、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构成合同诈骗等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是房屋出卖人构成违约或侵权的,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一般违约责任需要返还定金并赔偿违约金,侵权责任会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或进行金钱赔偿的责任。如果卖房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还需要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