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已经发了转正工资,但公司一直不签合同,问过老板说合同正在整改,说签时按转正日期签!但是一起去的合同已经签过,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如果期间被辞退了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08-13 11:3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2、特定情形企业单方降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员工被辞退的工资按平时工资计算,一次性付清;员工无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工资基数为平时工资的二倍。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被辞退工资是现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辞退当事人没有合法的依据,还应支付当事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可以现结,但一般情况下是在次月发工资时结清。根据相关法律来看,如果用人单位将员工进行辞退的话,无论是员工有无犯错误用人单位都应该及时的员工应得的工资结算清楚。并且如涉及到赔偿员工的相关赔偿金也应该赔偿清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七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