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8-13 11:4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不给报销的,工伤职工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上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工伤的报销办法:职工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应当依法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准备好医疗费等缴费单据、职工本人的社保卡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应予报销的费用,支付给职工。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行不报销的情况伤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或者单位的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员工之前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职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工伤报销的两种方式一是工伤保险赔付,二是公司支付,工伤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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