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内幕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8-13 11:49: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中内幕交易罪的立案标准是: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五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内幕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内幕交易罪最新立案标准:
    (一)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四)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五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