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权证明书怎么办理,法律怎样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8-13 13:07: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权证明书需至公证处进行办理。
    根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法律依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 继承证明需要写明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如果存在代位继承还要写明被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如果存在转继承的还要写明继承人、转继承人的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证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