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3 14:1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1、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下:
    (1)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是作特别约定的部分,这一部分的财产是根据其约定来确定的,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届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台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一、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有: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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