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法律上怎么认定

债务追讨
2023-08-13 14:3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分为出借人和借款人。出借人的义务分别有:支付借款的义务;不得利用优势的地位而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法定其他义务等。借款人的义务有:提供自身真实情况的义务;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法定其他义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
    2、借款人有义务收取贷款;
    3、借款人需要依照约定使用借款义务;
    4、借款人还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5、借款人需要按期返还借款义务;
    6、贷款人有权要求返还本息;
    7、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的权利。
    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解除合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义务;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