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征地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征地补偿
2023-08-13 15:2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的程序是: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公告;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法律分析:征地的流程主要包括审批程序和实施程序,具体来讲: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2、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在补偿方案获批后,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补偿款需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
  • 征用土地的程序是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对方案进行审查报批,将方案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清理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