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存在适格的投保人和保险人;
2、保险
合同的订立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3、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
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
保险合同属法律行为分类上的双方行为,相对立的双方意思表示趋于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民法上有关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尤其是意思表示及合同的规定也适用于此。在保险合同的性质中已论及保险合同应为不要式合同,即诺-成合同。
总而言之,保险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保险条件一致,需交付保险单。达到以上条件,即为保险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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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