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可以作废吗,法律怎样规定

协议离婚
2023-08-13 16:0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离婚前,离婚协议书可以作废,离婚协议书一般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时生效,其生效的要件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故在离婚前,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反悔,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一般不能撤销,但可就相关问题另行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不可以擅自更改,但如果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确认情况属实的,会准予撤销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书一般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时生效,其生效的要件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出具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
    故,在离婚前,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反悔,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一般不能撤销,但可就相关问题另行约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