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赔偿坐牢后出来还要赔钱吗

工伤索赔
2023-08-13 16:0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分开的,犯罪分子服刑坐牢后,并不影响主张民事赔偿,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坐牢出来后民事赔偿赔不起的,可以与受害人协商分期偿还,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实暂时无力赔付的,法院会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要,判刑坐牢出来之后还是要赔偿的,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的同时还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即使没有财产可执行那么也是需要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坐牢后民事赔偿也需要赔偿的,因为坐牢属于承担刑事责任,赔钱属于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后,有民事赔偿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根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赔偿的具体项目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在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民事赔偿责任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民事行为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